(网经社讯)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就“当当股权问题”采访时认为:
1、虽说这是一场闹剧,但预估这场闹剧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这对当当网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来看,李国庆是掌握了主动权,有可能会迫使俞渝在离婚诉讼和当当网的经营管理上做出妥协和让步”。
2、“抢章”对于当当网产生的影响,或许李国庆自己也能预想到。因此,4月28日,他公开表示,当当现处在“特殊交接期”,“现在公章、财务章由我控制,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3、事实上,如果俞渝认为李国庆此前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在决议作出之后的60天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当时所做出的相关决议。
4、起诉的理由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来看,比如:李国庆有没有事先通知包括俞渝在内的其他股东来参会;此外,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一般首先要由执行董事来召集,如果执行董事不召集,就要由监事来召集,如果监事不召集,则李国庆这时候作为持股10%以上的股东,才可以召开临 时股东会议,也就是说李国庆不能直接发起或召集临时股东会,要看其召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在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达到的关于表决权方面的要求上,如果 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俞渝方面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5、从法律上来看,目前,李国庆此前的那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李国庆最终能否“夺权”成功,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这涉 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复杂问题。股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等。虽然李国庆与俞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 司,根据婚姻法,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就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如表决权,因不属于财产范围,应由公司法调整。所以,在他们夫妇两人的离婚诉 讼未结案之前,两人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