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在接受《财经网》采访时表示:
1、经收件人同意、收件人收件不便、特殊环境下无法送递,而采用快递柜服务,属于正常的快递服务配送环节,产生的费用可另当别论。其他情况下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才涉嫌二次收费。
2、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是利民之举,也是快递末端服务的基础保障之一。若收件人长时间不收取快件,滞留在快递柜,特别是恶意占用快递柜公共资源,应该收取费用。 由此来看,丰巢快递柜向使用者设置超时收费规则属于合法行为。
3、12小时的超时时限过短,至少应该24小时。另外,在收费中还应该根据各地域快递柜使用情况,针对运作效率低、空置率低的快递柜减免收费。
4、智能快递柜发展主要困境在于如何协调快递企业和消费群体,解决公益服务和市场经营之间的矛盾,培养大量消费者广泛使用的习惯,更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服 务水平,探索被各方接受的盈利模式。去年开始,有智能快递柜企业创设的柜体广告投放模式,目前快递柜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比较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粗暴,整体 发展还在探索发展中。
5、快递柜服务的模式和方向是符合市场发展的,应该悉心研究,纳入社会物流体系,甚至整个电商业发展中探求商业模式,在体现公益服务的基础上,更大发挥其市场价值,而不应该贸然粗暴收费,或转嫁费用于消费者,以免断送这种新兴的末端物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