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16日,上交所披露了京东数科对于科创板上市首轮问询函的回复。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上交所官网)
据网经社(100EC.CN了解,问询主要集中在京东数科的实际控制权、对京东集团的依赖度、三大核心业务的具体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政策影响等,京东数科分别给予了回复。
回复一:不依赖于京东集团 二者是互惠的商业关系
京东数科是从京东集团孵化出来,关于京东数科对于京东集团的依赖度亦被问询。京东数科回应表示,京东数科与京东集团各板块之间建立了高度战略协同和长期、稳定、互惠的商业关系,但京东数科业务经营并不依赖于京东集团。
京东数科披露的数据显示,其报告期内,除直接来自京东集团收入(占比低于30%)及来自于京东集团生态的收入外,来自京东集团生态外的收入占比均超过50%且呈上升趋势,与集团相关的收入对京东数科盈利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在逐渐降低。在金融机构领域,公司已独立地服务了超过600家金融机构;在商户与企业领域,已独立地服务了京东生态外超100万家小微商户、超20万家中小企业、超700家大型商业中心,招股书显示其通过为商户提供各种线下收单产品和线上支付系统,帮助商户完成收单的数字化改造,从而助力中小微商户的数字化升级;在政府及其他客户领域,公司以智能城市操作系统为核心产品服务了超40家城市公共服务机构。据京东数科的招股书文件披露,公司还建立了庞大的线下物联网营销平台,拥有自营和联盟媒体点位数超过1,500万,覆盖全国超过300座城市以及6亿多人次。
回复二:增长基于多业务模块协同
在收入模式问题上,京东数科在回复函中强调其是一家专注于服务各个领域产业客户的数字科技公司,相比于单一的产品或服务,产业客户更需要的是综合全面的解决方案。公司的业务增长的驱动因素不是单一业务模块规模的扩大,而是基于多业务模块的协同效应对客户价值的全面提升。因此,其业务规模体现为各类产业客户的数量和单个客户的平均收入。
依此,京东数科将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的客户又进一步拆分为商业银行(含消费金融公司)、非银金融业机构和其他,将商户及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的客户进一步拆分为京东集团、线上商户及企业客户、线下商户及企业客户、其他自营业务。在2020年1—6月,其商业银行客户(含消费金融公司)单客平均收入超过2400万元,非银金融业机构单客平均收入超过389万元。
回复三:与蚂蚁集团不具备可比性
此前京东数科披露的招股书披露,蚂蚁集团、赛富时(Salesforce)和阿里云分别在数字经济范畴下科技、行业和生态的不同层面或不同领域开展业务,但该等公司的客户群体、经营范围、业务模式与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异。本次问询函回复中,京东数科对于自身与上述公司的模式不同进行了进一步阐释。
对于市场比较关注的与蚂蚁集团的对比,京东数科表示,以蚂蚁集团为例:蚂蚁集团通过一站式、中心化分发的支付宝APP提供全方位数字支付、数字金融和数字生活服务,是领先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而京东数科B2B2C的业务模式不依赖单一的中心化分发APP,京东金融APP是公司一站式生态场景的一部分。基于一站式场景生态及开放平台,京东数科为金融机构、商户与企业、政府及其他客户提供贯穿业务数字化、应用技术数字化和基础技术数字化的全方位数字化解决方案。京东数科在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中心化分发APP、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与蚂蚁集团存在本质区别,在业务、财务等关键数据上不具备可比性。
回复四: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
政策风险问题亦是交易所问询的重点。对于《民间借贷规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京东数科回应称,该等规定在适用范围等具体执行方面的细则仍处于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可能对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的相关业务合作产生影响。这一过程可能提高行业的整体合规成本,但是最终将使得风控能力优异、生态场景多元、利率普惠的头部公司从非理性竞争中脱颖而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问询,京东数科强调,其目前没有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不适用《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