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22日,工信部网站显示,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 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 定执行。受此消息影响,电子烟相关概念股纷纷大跌。(更多详见网经社【专题】监管出手剑指电子烟 “悦刻们”前路在何方https://www.100ec.cn/zt/dzyjg/)
根据工信部的消息,修改条例的主要考虑在于以下三点:1、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2、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3、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
《意见稿》提出,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此次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认为,短期内看肯定是利空的,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如果烟草的专卖实行之后,那要大批的企业被淘汰掉。中长期看,我就觉得是个中性的,因为这个领域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那实际上是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董毅智进一步提到,纳入监管后,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大部分商家会被取缔掉的,没有什么可争议的,这是非常明显的,包括线上的线下的。因为如果烟草专卖的话,那么任何没有许可的本身都是非法经营,甚至涉及到刑法里的非法经营罪的问题,就刑法224条的非法经营罪。
董毅智提到,我国电子烟市场目前存在三个问题。(1)监管问题。从监管层面来看,电子烟的监管所属部门不明确。(2)电子烟税率问题。电子烟的快速发展与其目前整个税率的问题有关,如果按照烟草来管理,那么税率的优势就不存在,市场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3)售卖许可问题。烟草在我们国家售卖需要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电子烟行业未来也是这种专卖和许可的话,电子烟或将被市场淘汰,大部分电子烟玩家是否能存在都将打一个问号。
董毅智认为,电子烟相关的许可证将会出现,对就业倒不见得说影响那么大,因为实际上大部分现在所谓就业都是停留在销售端的,影响不是很大。长期看,如果一个行业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对行业发展是有好处,包括从业者。但是从业的风险在于,如果涉及到非法经营的情况那甚至是有刑事责任,这可能是很多从业者以后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
“电子烟创造的所谓收入,或者是所谓创新,实际上就是在跟传统烟草竞争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这个烟草的税费上,它们占据了优势。” 董毅智提到,那这种情况不可能长久的,电子烟一定会纳入到整个国家的税收的体制内。所以就整个行业来说,大家要看到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而不能停留在所谓 浅层次的创新上,这个我觉得是我们现在很多企业,包括很多一些互联网行业出现的问题。此外,电子烟非常有可能纳入中烟的专卖体系。当然也不仅仅是中间一 个,这个销售的许可可能还有其他的许可进入,当然这个过程可能会非常惨烈,标准门槛非常高。
最后董毅智总结称,就是现在所谓任何的创新,如果想要通过监管套利制造政策红利的话,这个周期是非常短的,风险是非常巨大的。我建议所有创业者要把控好自己的风险,尤其是守住合法合规这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