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8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超百万罚款的重磅问责,清晰勾勒出这起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64万元事故的责任链条,更向共享出行行业抛出了关于安全与发展的深刻叩问。

报告显示,2024年8月18日,广州市增城区一辆小车(车牌:粤ADK0688)追尾因事故横跨多个车道的重型厢式货车(车牌:粤BLS497),造成小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64万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8·18’事故”)。
事故发生后,广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1月13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认定,涉事小轿车所有人为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4月核发的《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审核相关资料并批准涉事小型轿车变更信息注册接入“哈啰”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业务,对何某华日常接单情况进行管理。
2026年1月8日公布的该起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显示:何某华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黄某军涉及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陈某涉及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5年8月5日作出对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1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案件处于行政诉讼诉前调解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5年4月8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给予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
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被处以罚款105408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案件处于行政诉讼诉前调解阶段。
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陈浩被给予451114.4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陈浩已按期缴纳罚款。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获悉,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江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由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99.99%,李开逐持股0.01%。

核心业务与经营范围: 公司核心业务为运营“哈啰”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移动应用提供顺风车信息服务,主要经营技术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等业务。
此外,哈啰出行还发生过多起安全事故。

同时,用户投诉方面,2025年“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移动出行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哈啰出行”排名第5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


综上,“8・18” 事故的重磅问责不仅厘清了共享出行链条中平台、租赁公司等多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更暴露了哈啰出行在平台审核、运营监管等环节的诸多漏洞。叠加其多起安全事故与用户投诉,哈啰出行的安全管理体系亟待提升。这起事件也为整个共享出行行业敲响警钟:安全是出行服务的底线,唯有筑牢安全防线、压实各环节责任,才能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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