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潘先生于2020年11月3日购买之前与“转转平台人工客服”确认,可以用11月10日购买的手机退11月3日购买的订单。11月3日在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转转购买的手机于11月5日签收,11月10日潘先生使用平台优惠券再次购买了相同的手机用以退11月3日的订单。在11月11日对11月3日购买的订单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经与转转平台多次沟通,转转平台售后专员以“转转平台人工客服回复不当”为由,并要求本人以售后处理为准,无法按照售前约定给予退货,不履行售前承诺。11月12日,售后回电答复:11月3日购买的订单,于今日超过七天,不能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10日申请的时候,还没有到达7天,等待售后处理耽误了时间)转转平台不履行承诺,售前与售后答复互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