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工商总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9.4万件,案值99.1亿元,其中恶性传销、金融诈骗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数量不多,但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为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十年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一直坚持预警、曝光网络传销违法行径,并联合专业律师评论预警,为国民保驾护航!早在2010年,就发布《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多部委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网络传销的定义: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与传统营销相比,网络传销具备: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跨地域性传播,以及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五大特征。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网络传销与网络直销在经销商利益来源、公司利润来源、加入条件、产品价格、质量、售后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