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2024年度中国产业电商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发布

【报告名称】:2024年度中国产业电商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

【报告发布】: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7日

【表现形式】:文字分析 统计图表 典型案例

【数据来源】:

【案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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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2024年,产业电商行业总体增势强韧。同时,各大产业电商平台消费纠纷问题层出不穷。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显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退款问题、网络售假、商品质量等,这些乱象再次显现,亟待关注和解决。

在此背景下,2月20日,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2024年全年受理的全国100家互联网消费平台纠纷大量案例数据,“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24年中国产业电商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

整体数据

  •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产业电商用户投诉问题类型TOP10依次为:任意仅退款(28.95%)、退款问题(25.00%)、网络售假(5.26%)、货不对板(2.63%)、信息泄露(1.32%)、售后服务(1.32%)、客服问题(1.32%)、恶意罚款(1.32%)、虚假促销(1.32%)、订单问题(1.32%)。

  • 同时,“电诉宝”受理投诉用户聚集地区TOP10依次为广东省(39.47%)、浙江省(14.47%)、山东省(6.58%)、江苏省(5.26%)、河北省(5.26%)、河南省(5.26%)、四川省(3.95%)、湖南省(3.95%)、重庆市(39.5%)、北京市(2.63%)。

  •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产业电商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69.74%,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30.26%,男性用户比例高于网购平均水平。

  •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产业电商投诉金额分布主要集中在0-5万元(46.05%)、0-100元(13.16%)、100-500元(13.16%)、500-1000元(9.21%)、10000元以上(5.26%)、1000-5000元(5.26%)区间,金额普遍较大。

评级数据与典型案例

  • 2024年,用户投诉“1688”的问题类型主要集中于任意仅退款、退款问题、过度维护消费者;“电诉宝”受理投诉用户聚集地区为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重庆市、江苏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安徽省、湖北省、甘肃省、福建省、辽宁省;其中,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28.12%、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71.88%;用户投诉“1688”投诉金额分布于0-5万元、100-500元、10000元以上、0-100元、500-1000元、1000-5000元区间。

  • 【案例一】商家投诉“1688”错判“仅退款”  呼吁公正裁决

    8月16日,广东省卢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7月5日在全球速卖通电商平台经历了不合理的“仅退款“判定,侵害了卢炜豪店铺的权益,卢先生的诉求是撤回这个订单,重新定责。卢先生表示这个订单,我们卖家如实按照客户购买的产品进行发货,而且该产品包裹已经到达目的国俄罗斯进行派送,但是物流在多次派送失败,客户也没有签收成功,导致包裹被退回物流仓库,客户提起纠纷后直接判责给我们卖家,由我们卖家退还1340.7元。

    卢先生表示这不是卖家的责任,咨询过物流,这是买家自己的原因,所以卖家要求这个钱不应该由卖家出资,应该由速卖通这个平台在物流和买家之间进行沟通协商,不要把责任推卸到我们卖家身上,这种判责不公平,不合理,不公正,也能进一步看出速卖通后台处理这类纠纷的人员没有看卖家提供的证据截图,我们卖家已经多次申诉并提交各种证据截图,最后均未得到公平的判责。这对我们卖家很不公平。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二】商家违规封禁后资金遭永久冻结 “1688”被指申诉无门

    8月26日,广东省林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在阿里巴巴经营于2024年7月25号-8月24号被平台判定违规,然后对林先生的店铺经行关闭经营时间为(2024.7.25-8.24)解除店铺封禁后发现仍对其店铺在7.25-8.24期间买家确认收货款经营资金冻结。林先生表示以暂冻名义显示36500天,100年进行永久封禁,存在不合理现象。林先生要求解除合法经营的资金,且1688平台未提供申诉入口,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三】商家投诉“1688”霸王条款 非自愿商品被强制打标收费

    9月2日,广东省凌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是1688商家,在1688平台上签订工业行家选协议为店铺选中的商品打标并每笔订单收取服务费,后该协议未告知凌先生自动升级将他未选中参加该协议的商品打标,该协议签订不满90天不可退出。凌先生表示霸王条款让其没法将打标的商品退出,导致后续有订单在不自愿选中打标的商品产生订单产生服务费。凌先生的诉求是退还未手动选中打标的商品服务费,并退出工业行家选协议。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2024年,用户投诉“货捕头”的问题类型主要集中于退款问题、恶意罚款、网络欺诈、虚假促销;“电诉宝”受理投诉用户聚集地区为北京市、四川省、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其中,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14.29%、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85.71%;用户投诉“货捕头”投诉金额分布于0-100元、500-1000元、100-500元区间。

  • 【案例一】用户投诉“货捕头”开店课程涉嫌诈骗 未签署合同

    4月10日,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4年4月10日从货捕头网站购买创业班开店套餐,结果客服从头到尾只回复了一些官方模板话术,根本和他说的效果不一样,说李女士买的是基础套餐,基础套餐的东西和不花钱就是一样的,问他商品上传后面料怎么填写,他让李女士自己去联系源头供货商。

    而且让李女士指定上传杭州仓库的东西,别的仓库的尽量不要铺货,但是交钱之前他不是这么说的啊,说什么老师会全套给自己讲解流程,结果什么都没有,和不花钱一样, 这不是霸王条款么,多问一句就说套餐就是这样的,这个钱花了就不能退,也没有给李女士签署任何合同。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二】用户反映“货捕头” 延迟发货 随意冻结代理帐号

    6月15日,河北省徐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淘宝小店在大约五天前,通过1件代发的方式采购了一件商品,采购金额约为114元。自采购后,他一直坚持每天点击催发货。然而,在第二天,他购买的商品被平台下架。第三天,平台回复他称已经催促了商家,但并未给出具体的发货时间。到了第五天,平台建议他退款并更换款式,同时提到因延迟发货将产生的约30元的处罚,但平台的态度显得消极,双方沟通并不友好。

    在沟通一分钟后,徐先生发现他的账号被冻结,紧接着,在账号被冻结的15分钟后,他的订单被平台强行仅退款处理。徐先生认为,平台应该承担因发货超时产生的约30元的处罚。此外,他还提到,他的售后待处理订单有10单,由于账号被随意冻结,他估计因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约为4999元。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三】用户投诉“货捕头”退货不退款 平台包庇商家

    7月16日,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4年6月份在货捕头平台店铺购买了一些裙子,但收到的商品在颜色和版型上与预期存在差异,他决定进行退款。然而,每件退货的裙子都被收取了2元的退货费。且当他将货物退回后,多个店铺并未按约定退款,总计涉及十几单。

    陈先生尝试联系客服,但得到的回复却是拒绝退款。他威胁要举报该店铺,反而导致他在当天下午收到了更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的通知。自此之后,陈先生退回的货物几乎都没有得到退款,每次都被以不同的理由拒绝。

    陈先生认为,货捕头杭州女装网平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存在包庇商家的行为,且平台上的许多商品都与图片描述不符。他希望平台能够介入处理,解决他的退款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拖延了十多天,给陈先生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和损失。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据“电数宝”显示,2024年全年,“批批网”的问题类型主要集中于退款问题;“电诉宝”受理投诉用户聚集地区为北京市、四川省、江苏省;其中,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100%;用户投诉“批批网”投诉金额分布于0-100元、100-500元区间。

  • 【案例一】疑存欺诈行为?用户投诉“批批网”不发货不退款

    1月18日,江苏省赵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1月16日在批批网上的一家衣服商家处下单购买了商品,但随后遭遇了商家既未发货也未退款的情况。赵女士尝试联系批批网的客服以寻求解决方案,但遗并未得到任何回应。她提交了退款申请,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答复。赵女士希望平台能够介入,帮助她追回被商家扣留的钱款。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二】 平台偏袒商家?用户投诉“批批网”商品质量不合格 拒绝退货退款

    7月5日,四川省冯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6月19日在批批网上的一个名为“创创家童装批发站”的店铺购买了一双鞋子,6月23日收到了这批货物。在7月3日当她首次穿着这双鞋仅半小时后,她的脚后跟磨出了泡。

    冯女士立即联系了商家以及批批网的客服,提出了退货退款的要求。但商家并未同意。随后,在7月5日,冯女士再次尝试通过批批网的客服寻求帮助,却被告知由于已经超出了售后时间,因此无法退款。客服表示新鞋都会这样,明显偏袒卖家一方。客服还以鞋子被穿过为由,认为这影响了二次销售,拒绝了冯女士的退货要求。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 【案例三】用户投诉“批批网”店大欺客 拒绝退换货申请

    11月27日,包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11月24日在批批网上购买了四双女鞋,其中一双鞋子因商家缺货至今既未发货也未进行退款处理。在购买完成后,包女士立即与商家进行了沟通,但被告知该商家不支持退换货服务。包女士随即申请了退款,然而商家却以已经发货为由拒绝了她的退款请求。当时订单并未显示任何物流信息,包女士也提醒商家可以进行物流拦截。

    在后续的沟通中,包女士与商家达成了一项口头协议:如果鞋子能穿就不退货,如果不能穿则退货。但当包女士收到鞋子后发现无法穿着,于是再次申请退货退款,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随后,包女士向批批网平台申请了介入处理,但客服却支持商家决定,拒绝了退货退款请求。包女士认为批批网和商家的行为构成了强制消费,违反了国家关于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三包政策。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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