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7月20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toocle.com/zt/315/)接到柳先生对京东商城的投诉。
以下为柳先生的投诉内容:
“真实姓名:柳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件:XXX
投诉领域:网购
被投诉企业名称:京东商城
被投诉企业网址:www.360buy.com
投诉标题:无正当理由不给送货私自退货
投诉内容:2011-7-16 9:03:41在京东购物商城上购买复合维生素B,单号70333267,跟踪显示2011-7-17 22:18:33您的货物已分配,等待配送。
2011-7-19,网站人员打电话说由于我的收货地址不在配送范围内,不予以送货,然后就挂电话了。给京东400客服打电话说我的订单已经被退货。
就本事件:1、我在购买产品填写地址的时候标明送货地址在石家庄二环内,符合京东购物商城送货上门范围。
2、客服打电话只告诉我说不予以送货,也没说让我上门提货,就直接挂断电话并且私自将我的货物退回。
3、给客服打电话说我只能再次下单购买,并且选择在线付款后才予以送货。
我觉得京东的这些说法很可笑,我先付了钱你们就能给送到,货到付款就不在送货范围以内。那我是不是可以说京东商城在网站上公布的送货地址虚假,是欺骗消费者行为?我的体质本来就是个长期补充B族维生素的体质,现在药品跟不上了,如果身体出现了什么不良症状,这个问题谁来负责?(文/网络零售部 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