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8月2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王小姐对淘宝网的投诉,称淘宝商家联合欺诈,淘宝推卸责任。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王小姐的投诉内容:
2011年8月20日,我通过淘宝购买京东商城券2000元礼品卡,订单号为89722505479362,因联系商家VVV522一直不在线,进行留言,商家上线后与商家协议购买价格,协商后商家通过旺旺发送一链接要求购买淘宝另一商家(心中有卡)的游戏点卡,并要求在购买后将点卡卡号及密码通过旺旺发给他,之后该商家下线。
于是,我向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6688进行投诉,淘宝客服人员称,因为我将购买的卡号提供给第三方,导致密码泄露,是买方责任。随之我就投诉商家VVV522进行欺诈,但淘宝称在该商家VVV522在8月19日已经以账号被盗申请关闭该账号,但提到淘宝关闭时间为8月20日,淘宝拒不承认是他们没有及时关闭账号导致的诈骗。
针对以上情况,我有理由认为:
1、淘宝商家都是进行实名认证,经过此事件,我认为淘宝商家联合欺诈客户的嫌疑,淘宝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
2、淘宝在接到商家被盗申请后未能及时关闭商家账号,导致我受骗,淘宝处理不力。8月20日13点左右他们监控到该商家有问题才进行冻结账户,解释有出入。
3、在和商家VVV522沟通过程中发现我拍下商家(心中有卡)的商品后一直没有付款,但是商家VVV522知道我没付款,一直在催促,如果这两家商家不是一伙的或是淘宝内鬼,他如何知道我下单后没有付款。在我付款后,他也说他已经看到我付款了,如何解释这个只有销售商家才能看到的付款流程,对此我表示强烈质疑。
鉴于此情况:我要求淘宝及该商家赔偿我在此次网购中的损失1812元及拨打他们服务热线及其他投诉部门电话费用。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鉴于淘宝推卸责任等不利用户的因素,暂时对淘宝给予“不建议购买”网购评级,呼吁全国网购用户对该网站进行一段时间观察后再进行下单消费。(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