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8月31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杨先生对为为网的投诉,称其忽悠消费者。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杨先生的投诉内容:
2011年8月,我在为为网上购买了牛奶、蛋糕、牙膏等食品和生活用品,订单号为D110815840104。
为为网用汇通快递送货,汇通不送货,我要求退货,为为网说可以退货。当初下订单时,我就注明只发圆通或者申通。8月19日,我就开始联系为为网客服。一直到8月23日,为为网才回复我说沟通好给我送货。
8月23日,汇通快递通知我走一个街道外去收货,我说不送货上门,不去拿,退货吧。当天晚上,汇通快递竟送到公司了,同事帮忙签收。我发现收到商品中少了3个商品,一直不断联系为为网,为为网客服表示没有当面开封不受理,并且称为为网发出的包裹都是用带有为为网字样的透明胶带绑着的,但该包裹正面是正常的,反面的胶带都没有为为网字样。
直到8月29日,为为网客服打来一个电话,客服态度不好,表示处理方式:一、可以退相同金额的积分给我;二、退款,但需要等20天。我就说应该考虑时间成本和通讯费等,客服就没动静了。
据了解,为为网由上海易饰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于2010年正式上线,专业致力于打造生活消费的现代电子商务网站,主要由为为商城、居家商城、机票/度假等业务组成。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消费者在网购时,需坚持“先验货后签收”的原则,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利益,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签,做退货处理。(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