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2月30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淘宝网店铺的投诉,称网购商品丢失商家违规操作淘宝均推卸责任。
(注:网经社配图)
王先生反映称:“9月10日,我在淘宝网购买了100个信封,订单号为93074249767448,价值470元。发的是带挂号的印刷品,期间曾经要求过发货方修改地址,但是后来被告知地址并未修改成功。
现在的问题是购买的商品最终不知去向。既没有送到一开始留的地址那边,也没有送到更改后的地址。但是网上查询的记录却是“王**本人签收”。
拨打国家邮政局客服电话010-66417000询问,邮政工作人员说一般平邮件只送到收发室或者门卫,不管是不是本人签收的网上都会显示“本人收”,没有收到可能是由于发货人将地址写错了送到别的地方去了,需要发货人拿着发货票据去发货邮局办理邮件查询,如果是邮局弄丢了需凭发货票据来办理赔偿。
但是淘宝发货方既不去办理邮件查询手续,也一直拒绝向我出示发货原始单据。就这样拖了三个月不负责任的淘宝网居然全额打款给卖家,根本不把消费者权益当回事。”
同时,幸小姐反映称:“我在淘宝好运u盘店购买西部数据的2TB硬盘一个,订单号为127891528743805。商家在交易过程中故意不按照淘宝网的规定操作,引导我线下交易,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涉及金额580元,而后我申请投诉维权,投诉维权结果未出,商家所开店铺已经查封,无法联系卖家。然后,淘宝提出维权不成立。交易平台是由淘宝提供,出现问题后,淘宝封锁商家一切信息,我无法联系甚至得知商家情况。”
据了解,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新的购物潮流,随之而来的虚假促销、价格欺诈、商品质量等问题频现。因此,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商务部下发通知(《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网络零售市场督导检查,并对上述行为进行管理规范。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快递寄丢货物的投诉不在少数,且丢失的多是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高单价电子产品。建议消费者在下单后,应及时关注订单的发货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即刻与卖家取得联系,或联系快递公司帮忙查找快递的所在。如果出现包裹确实丢失,则可按实际损失要求索赔。(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