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月4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喻小姐对聚美优品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喻小姐的投诉内容:
我是18号付的款,订单号:11582860,它写明的是18号发的货。六天之后,我第一次找客服,她说已经到了我所在地方的区,马上就能收到了。之后不记得具体过了多少天,我隔三岔五就会咨询客服,一共咨询了5次。第五次咨询是发货后的第15天,第五次的客服的态度简直不敢恭维,她的回答就是反复两句“我不能确定”,“已经帮你反映了”这两句,让她线上帮我问下快递公司,她也不问(因为之前的客服都有马上帮我问),一直重复着“问题已经给你反映了”这一句。但是之后却音讯全无,明摆的不负责任。一个快递寄了15天都还无音讯,是不是太让人怀疑了,而且第六天就已经到了我所在地的区域。聚美那边就拖延着,说未收到货也不给退款。就想这样不了了之吗?
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商家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更该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文/网络零售部 禾牧)
跟踪报道:据聚美优品方反馈订单处理情况最后聚美优品客服向用户致歉,并补偿1张聚美10元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