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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标价错误亚马逊给以补偿 用户不接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16:07:3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6月6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岳先生对亚马逊中国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5月30日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三星手机W589当时购买成功并付款(订单号为C0270502778443246),订单状态为即将发货。6月1日客服打电话说这个货不能发货,原因是价格出错,让我自己办理退货退款,我没有同意。后来他又改口说这个机子没有货了不能发货,当时在销售该商品时我打电话询问客服是商品在采购中。6月1日我提交了索赔申请,但被亚马逊驳回,原因是没有到发货日期的最后时间,不能申请索赔,在6月4日时我收到了退款的短信,现要求亚马逊给予一个答复。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亚马逊中国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亚马逊方面的回复称已于客户联系给予亚马逊统计的处理方案,即给予客户50元的优惠券补偿,但目前还未与客户达成一致。

  于是,我们联系了投诉人,他表示商家称是商品缺货,而亚马逊的解释是标价错误,但无论因为何种解释都不能接受补偿50元优惠券的方案。对于此事件,本平台将继续跟进。

  据网站介绍,亚马逊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在中国的网站,在线经营图书、音像、软件、玩具礼品、百货等商品。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对2012年度第一季度全国电子商务用户的反馈信息,统计总结出包括当当网、买特网、淘宝网京东商城、俏物悄语、唯品会、亚马逊中国、1号店苏宁易购、易迅网在内的“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其中亚马逊中国位列第七。

  对此,网经社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作为第三方平台应当及时帮助用户解决与卖家之间的交易纠纷。此外,商家应当在系统以及备货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避免因商家问题造成用户不良购物体验。(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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