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8月25日由网经社与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www.100ec.cn/zt/tg/)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100ec.cn/zt/315/)接到两名网友对聚齐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黄先生的投诉内容:
因为要去武汉欢乐谷去玩所以在聚齐网上预订了两张宾馆房间,共计256元。由于没有找到该宾馆,回来后我申请办理退款,该宾馆注明同意七天未使用或七天未消费均可退款。可是聚齐网却告知退款只能退回聚齐网账户中而不能退回本人的支付宝或银行卡账户。我在网页上找遍了也没看到有条款明确告知退款只能到聚齐网下次消费而不能退回本人支付宝!综上所述,本人强烈投诉聚齐网的这种欺骗和强制客户在聚齐网消费的行为!订单号:50004393156;50004392999。
以下为张小姐的投诉内容:
我于2012年8月17日在聚齐网团购5份厦门观音山水上世界门票,准备18日去玩,可是刚好碰到下雨,该地陆世界没有开放。我们就没去玩了,也跟商家确定了取消,商家也同意我们申请退款,由于是旅游消费,所以没有再择天消费。向聚齐网申请了退款,聚齐网表示退款需退到他们的团购网账号上,我购买的金额是500多,摆明了要强制我们在该网站继续消费。
据悉,在2012年3月12日,工商总局曾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在该《意见》中提到,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遇到网购维权,可拨打网购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电话进行投诉。
据《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淘宝网、苏宁易购、买特网、俏物悄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国美旗下库巴网以及新蛋网为2011年度全国网购用户投诉的热点网购企业。
截止发稿前,没有接到聚齐网的任何反馈。据悉,聚齐网为聚齐互动(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办。
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商家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更该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 (文/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