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9月14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淘宝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胡先生反映称:“8月22日,我从淘宝网上买的ipad的壳,订单号为210296841032770。
我收到货后发现是坏的,有裂痕,联系卖家,卖家说是快递的责任。快递说外包装没坏是卖家发出来就是坏的。
给淘宝打售后打电话,竟然说不管寄来的是什么东西,只要签收了就是我的责任,说物流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同时,董先生反映称:“我不是包邮的产品,买家购买商品时,订单号为150134462093400,在给优惠的时候不小心将运费修改成了0元。
买家在退货的时候,淘宝就无故判我的产品为包邮产品,让我承担发货运费。
如果淘宝有相关的规定说,修改价格的时候如果不是包邮产品不要修改运费否则视为包邮那本人可以接受但是淘宝根本没有相关的规则说明现在就不顾卖家的利益擅自判为包邮产品。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主要是淘宝卖家)、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俏物悄语、买特网、唯品会、腾讯电商、1号店、国美旗下库巴购物网成为的“2012上半年度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文/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