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4月26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拍拍网的投诉擅自修改合同。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曲先生称3月20日在腾讯拍拍网商家处花费2268元购买6件魔声品牌耳机,单件378元,订单号为2727436766-20130320-1042545283。
因为该商家承诺正品保证,假一赔三,特意看了一下假一赔三是按照销售金额的3倍赔偿,且不包括货款,于是放心大胆的下了订单。
之后收到商品发现商品无防伪,投诉商家,后经周折拍拍客服让我发送至他们处鉴定,鉴定结果出来果然是假货。
于是按照规则应该得到退货并且销售金额3倍赔偿,但是我发现结果却是只得到了378*2的赔偿。后经查询拍拍网中间修改了假一赔三的条款,规定购买多件是假货,只能得到单件的赔偿。
我觉得拍拍网这是违约了,购买成功即买卖合同成立,拍拍网中间修改条款,未得到我的许可,属于单方面撕毁合同。
我要求拍拍按照先前的规则赔付消费者损失应该是2268*3=6804元+运费10元+货款2268合计9082元,拍拍已经赔付我3024还差6058元,要求必须补足剩下未赔偿的部分。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拍拍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回复称目前拍拍网已在重新跟进核实,已联系该用户说明,重新核实有结果会再次通知用户。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