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5月6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同程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庄先生称4月30日晚通过同程网用支付宝付款定了5月1日常州恐龙园的票,2大人1小孩。由于该网半价100元的儿童票在景点拿票选项中有,但在网上支付中却只有夜公园的成人票,预定正好也是100元,导致本人出现了误操作支付了一张夜公园的票,订单号为Z13050179884。
5月1日中午我赶到恐龙园,园方表示票虽然金额相同但不能通用,本人只好重新买了张儿童票。但中午11点左右本人致电同程网客服电话时,32号服务员态度非常恶劣,表示是我误操作导致的不能退款。
我最后并没有使用该电子门票。本人就此事感到非常愤怒,难道一个协助预定的网站,就能在客人实际上没有发生消费的情况下没收客户的预付款?其算不算霸王条款,还是违法行为?我试了用同程网给的在线投诉功能投诉,根本即没法提交。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同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得回复如下:
客人本想预订儿童票,网上无儿童票型,客人认为票价一样,可以预订夜公园门票直接取儿童票,实际上不可以这样操作。
取票时客人来电反馈票型不对不能取票,客服告知不可变动票型及退款。客人非常不满意执意要退,预订新人32,客服表示可以尽量争取协调退款。
目前已联系客人告知,此单退款不可退我方未及时回电反馈处理结果,考虑到客户是老会员及客户预订体验度,同程可为其承担损失,计100元。同时建议客人今后预订注意查看前台购票须知。客人表示满意。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广大网购用户,网购下单前务必仔细查看订购内容,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提前咨询客服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