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6月2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霸王条款以及虚假促销。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郑小姐称在淘宝网注册淘宝店“运动鞋正品特卖店”,通过淘宝分销平台分销商品进行销售。
2013年6月17日,店铺收到淘宝系统通知,说涉嫌出售假货,一次性严重违规扣24分,没有给出具体是哪个商品被系统认为是假货。(在此什申明,店内商品全部是淘宝分销平台的商品,淘宝官方说分销平台来的商品是淘宝认证商家商品,都是正品。这就是乌龙规则!)。
店铺马上被屏蔽,商品被下架,直通车余额冻结,消费者保证金+假一赔三保证金冻结。询问淘宝客服,回复:需要我提供店内所有商品的正品凭证,包括发票,授权,官方下单表单(是所有商品分别举证申诉,店里将近100个商品!申诉材料该有多少啊!)。这些材料我只能找分销平台的供货商拿才有,可是供货商哪里愿意花那么多时间给我所有的凭证。有个供货商给了我商品品牌授权证明,可是淘宝客服说这个不能用,强调要每个商品分别举证,这根本不可能实现!
总结:淘宝首先官方公布分销平台商品是他们认可的正品,却将本人店铺内分销来的商品判定成假货,且不给具体理由。其次,给出一个苛刻的申诉条件,使卖家无法实现申诉成功,15天候就无法申诉。卖家店铺在近期销售和后期经营都严重受影响,经济损失严重。周先生称6月17日在淘宝网购买一件商品,活动价格121元,订单号为368384967841097。现在价格已经恢复到202元,时隔140小时卖家尚未发货。
依据淘宝对卖家的要求是72小时之内必须发货,我多次致电淘宝消费者服务热线反映以及投诉,但是客服给我的建议只有申请退款,然后发起维权得到5%但不大于30元的赔偿金。淘宝客服只能通过阿里旺旺以及站内邮箱帮我联系卖家要求卖家发货,没有其他实际性的方法帮助消费者。我现在纳闷了,活动期间价格是121元,活动后价格是202元,价格上涨67%,我如果申请退款后再投诉卖家得到6元赔偿金,以及退回货款121元。重新再买的话,价格普遍也在200左右,在非活动期间我再从新购买该件商品的话,我还是亏了近70块钱。多次要求淘宝赔付补差价金额,但是淘宝客服一再强调卖家发货与否以及卖家违规而对买家造成的损失拒绝承担责任。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