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7月5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聚齐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的投诉内容:
张小姐称之前在聚齐网团购了宾馆。订单号为D60000295684_1.
团购了一个宾馆的住宿,后来不需要了。就是因为看到聚齐网上有过期退款,随时退款才团购的这个,后来退款了,钱迟迟不到账,后来打电话咨询,才知道,不原路退回。
不退就不退了,我就买东西了,99块钱,在团购上买了两个东西,迟迟收不到货,后来打电话咨询,说是没货了。给退款,还是退到聚齐账号,他们退款慢就不说了,到最后再查看,只退了一个。现在还在郁闷。
简小姐与聚齐网签订了广告服务单。
本人于2013年6月19日与聚齐签订了一份(聚齐网-实物类团购代理推广合作服务单),到7月3日止聚齐都没有按我的要求制作网页,导致消费者无法购买我的产品。
期间我多次找过聚齐网的制作方协商制作修改网页,但几次都推推拖拖,也没修改好,现我要求退还当初缴纳的1000元制作上线费,聚齐拒绝退款,说交了钱就不能退。但我退款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是因为聚齐一直都没有制作好网页,使顾客无法选择款号,颜色,尺码。至今都没能退款。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在进行团购活动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网站,同时应加强维权意识,对不良团购网站予以揭露。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维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