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北京时间10月31日晚上,58同城登陆美国纽交所,成为国内首个上市的信息分类网站。而就在58同城上市前不久,刘宣付将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商机在线公司”)、CEO程汉东以及58同城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姚劲波被告上法庭。
原告刘宣付称,商机在线与姚劲波私自签署商机在线持有58同城17%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要求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
2013年10月19日,商机在线公司股东刘宣付向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起诉,以商机在线公司法人代表程汉东、商机在线公司以及姚劲波三人为被告,并以五八同城北京运营子公司(即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为第三人,提起侵害股东利益之诉,诉请法院:(1)确认程汉东利用商机在线公司经营管理权、未经刘宣付同意擅自处分股权行为侵权,(2)判令程汉东利用便利条件以商机在线公司名义与姚劲波签署的放弃商机在线公司在五八公司股权的协议书无效,(3)确认刘宣付在五八公司享有6.3%的股权(等同于刘宣付认为他在五八公司的相应比例的间接股东权益)。
该案将于11月28日开庭审理。
据悉,2004年12月,刘宣付及程汉东等共同发起成立了商机在线公司。程汉东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2005年12月,商机在线公司经其股东同意与姚劲波等共同发起成立了五八公司,主营www.58.com即“五八同城”。商机在线公司持有五八公司25%的股权,姚劲波任法定代表人。一直以来,刘宣付将此视为商机在线公司的重大决策性投资,刘宣付也持续看好五八公司主营业务www.58.com即“五八同城”发展前景。
2006年6月,商机在线公司经股东同意与姚劲波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书》,将拥有的五八公司17.5%股权交由姚劲波代持,由姚劲波出任该17.5%股权的名义股东。
2007年4月,商机在线公司与姚劲波继续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书》,商机在线公司继续将所拥有的五八公司17.5%的股权交由姚劲波代持。
刘宣付表示,2009年12月,在未经股东同意并未告知自己的情况下,程汉东利用掌管公司及其公章之便利条件,以商机在线公司名义与姚劲波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拟放弃代持的五八公司17.5%的股权,这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贺绍奇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单靠媒体报道尚无法判断判决结果,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关键在于程汉东是否合法处分17%的股权,姚劲波是否是善意取得争议的17%的股权,如果其处分该股权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则程的行为违法,对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姚劲波明知或应当知道程处分17%股权行为是不合法的,则该交易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58同城负责人也对前述官司予以积极回应:“虽然公司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但诉讼主要针对商机在线的法定代表人程汉东提起,并未指出对姚劲波或北京58同城。并称该诉讼和要求毫无法律依据。因此公司将积极回应官司。”
“在股权结构方面,无论是从律师行还是电商都会做详细的分析,针对股权转让,是58同城的内部股权纠纷,只对于姚劲波个人有影响,对于上市后的58同城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单仁资讯集团董事长、CCTV-2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单仁表示,如果官司打得不太理想,姚劲波可能会让出股权,没有更多的法律措施,对未来决策权没有太多保护政策,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领导层的变动。(来源: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