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15日,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萧山管委会")签署了《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本协议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萧山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杭州湾信息港(以下简称"园区"),是杭州软件新城首个产业集聚平台、产业先导区,"园区"战略定位为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示范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中心。目前"园区"相关工作正顺利推进,即将开园。
2.合作内容
萧山管委会向公司介绍了"园区"现况及规划等内容。公司有意在新项目确定后,将新项目选址落户园区。双方愿意在此基础之上,就进一步合作事宜继续进行磋商以期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条件成熟时予以落实。
3.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就合作内容积极展开沟通和交流,以期达成项目落实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2)萧山管委会承诺: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并尽最大努力为公司争取"园区"所在地的政府所能给予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4.本次合作可能导致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建立在框架合作层面,不会对公司常态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二、重要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述的公司新项目尚未确定,与之相关的项目建设进程、项目总体投资规模等尚不能确定。
2.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仅对日后双方的工作起指导作用,协议书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三、其他情况说明
该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之框架协议》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