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6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拍拍网的投诉称卖家虚假交易不予处理。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王先生称2013年12月6日在拍拍购买虚拟商品,订单号为303551985-20131127-1191766274。
卖家让我先付款后再处理,因急于购买没想太多,待我确认收货后,卖家QQ不上线,手机也关机!
经多次QQ留言、手机短信无结果,于12月13日在拍拍维权,卖家拒绝退款,1天后协商以失败告终。
12月15日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证据,经过14天的煎熬等待,拍拍客服的回复是这样的:经查看,双方本次交易存在虚假交易,此笔订单款项拍拍网不予处理,建议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我想问,如果能自行协商解决,何必要维权仲裁?
我于12月31日再次申诉处理,收到的结果还是“自行协商”。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拍拍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广大平台型电商应把好卖家准入关,同时加强对入驻卖家的监管,当出现消费纠纷时,积极沟通解决,而不是推卸责任,不予处理。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