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生意宝今日晚间公告称,3月10日,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支付业务许可申请通知书》,浙江生意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生意通)就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事项,已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法受理。
据悉,生意通是生意宝投资1亿元研发、建设的B2B支付平台,此次生意通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
据生意宝人士介绍,在2013年8月和9月,生意通分别通过了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北京中金国盛认证有限公司认证的《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与《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认证》。
“目前,生意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已完成了平台研发、系统建设、安全检测、技术认证、申报受理等前期诸多步骤”,生意宝董事长兼总裁孙德良表示,生意通B2B大额支付不管对B2B行业、第三方支付行业还是公司未来发展都意义重大。
孙德良表示,生意通被受理意味着生意宝在支付牌照的申请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其介绍说,“生意通”可为全国各大B2B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使之由原先简单的贸易信息撮合平台向真正的在线交易平台升级,打造全国B2B领域的“支付宝”。
据悉,生意宝的“互联网金融”战略,核心主要由B2B在线交易平台(“小门户+联盟”的生意宝)、B2B大额支付平台(生意通)、供应链融资担保平台(网盛融资)组成。
据介绍,生意宝于2013年8月获取浙江省《融资担保业务许可》,其融资担保公司已和包括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达成协议,并开展了针对公司B2B网站中小企业会员的融资服务。(来源:网易财经 文/刘宝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