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6月5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齐先生对拍拍网的投诉,称鞋子不合脚,商家不给退。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2014年5月20日我通过QQ拍拍网购买了一双价值268元皮鞋,订单号: 823738866-20140519-1272864383。5月21日皮鞋送到,我穿着了不到一天,发现皮鞋不合适,当天晚上跟卖方协商能否调换一双合适的未果。第二天卖方通知我,以我已经穿着过影响他们在销售为由拒绝调换。
后我两次通过QQ拍拍的维权申诉,进行维权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腾讯电商处理,截至发稿前,腾讯电商回复用户已穿过鞋子一天,因为鞋码不合适而要求换货,影响二次销售,不符合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商家应该有权拒绝换货的。。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yhty.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物、发货迟缓、网络诈骗、质量问题、订单取消、虚假促销、节能补贴成为网购诟病,是2013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淡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