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2月24日,用户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1号店联想店违背承诺,不给客户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12.08在1号店购买联想平板一部,金额999元,订单编号:1855682013263型号:LenovoB6000AF16GSL-CN商品编码:0162223894于12.09号由运单号:1173381695发出,在12.10号到达滨江区派送,由于本人不在该地址,由别人签收,再交由本人,本人拿到手就是破损无法使用,于12.10号晚上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商家拒绝,后电话沟通会负责,却一直不同意退换货,等到七天无理由期限一过,就不与本人联系,推延不予以处理,商家在页面承诺的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却不能履行承诺,特此投诉,希望相关单位给我们消费者给予合理的帮助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反馈,称已联系顾客致歉,因未当场验货,不支持退货,给其100元返利补偿,现返利已到账,顾客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陈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