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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刘强东起诉网友侵犯名誉权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3日 13:15:1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刘强东和京东集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微博博主“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告上法庭。2015年初,微博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博主发文称,京东集团CEO刘强东与章泽天女士的恋爱是密谋已久的,为公司上市进行的炒作。京东在诉讼材料中要求“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博主“立即停止侵权,在门户网站上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据悉,京东集团已经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博主。

  京东在起诉书中指出,2015年初,被告王某某通过其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微博认证为天津商业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土地经济学讲师)连续发布了数十条微博,称“强东跟奶茶只是京东上市前的炒作而已,强东消费了奶茶的知名度,京东在奶茶身上得到的广告效应最少好几亿,就算给3000万分手费,对于强东而言也是赚了。”上述言论被大量媒体和个人转载,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造成公众对京东公司和刘强东本人的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京东公司和刘强东本人的名誉。

  京东的代理律师表示,京东是一家在美国上市、信誉良好的知名互联网企业。该被告王某某通过捏造事实,将京东创始人兼CEO刘强东先生正常的情感生活诬陷为恶意炒作,严重损毁了其作为知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形象。同时,该博主捏造的“借恋情炒作上市”的谣言不仅影响了京东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而且,损害了京东在消费者、投资人、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声誉,致使京东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起诉是为让恶意诽谤者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为此,徐双泉律师认为,刘强东这样的企业家遇到谣言事件时,带来的影响不仅是对个人名誉的侵害,还会对所在的企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京东用法律手段制止谣言、维护自身权益,反映出中国企业维权意识的增强,其积极作用不止在于公司权益的维护,而且,由于京东这样知名企业的影响力,它的主动维权,对提高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也有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来源:网易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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