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可曾想过,自己驾照信息莫名“被卖”,不仅被盗用消分,还被冒领了信用卡……今日(4月10日),随着张某等18人因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在禅城法院公开受审,该团伙通过盗用他人驾照信息代扣分的伎俩也浮出水面。
指控:18人盗取驾照信息牟利
今日上午10时许,该案在禅城法院石湾法庭最大法庭开庭。由于被告、辩护律师及前来旁听的被告方家属众多,法院专门加强了安保。记者留意到,在此次受审的18名被告当中,仅有一名女性。
据检方指控,2014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谢某某等18人,在不同环节非法获取驾驶员驾驶档案信息和身份信息,非法持有、使用违背驾驶员意愿办理的银行信用卡,非法修改驾驶档案绑定的手机号码,从而达到盗用驾驶员信息资料为客户代办交通违章扣分业务的目的,造成被害人麦某等众多驾驶员权益遭受损害。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等18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张某、谢某等14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还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责。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的事实和罪名,18名被告基本无异议,只是对犯罪事实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意见。
【揭秘】
网购驾照信息“代扣分”
揭秘团伙犯罪伎俩不难发现,张某自去年2月在广州白云区一商务酒店,通过互联网QQ聊天群大量非法收购驾驶员的驾驶档案信息和身份信息,然后将信息交被告人谢某,由其转给互联网结识的人员非法办理对应的银行信用卡。
同时,张某又购买手机卡,通过他人将驾驶员驾驶档案绑定的手机号码修改为指定号码后,将对应银行信用卡、手机卡和驾驶员信息组成“套卡”出售牟利。
触目惊心的是,就在张某、谢某两人落网时,民警当场查获非法办理的银行信用卡2600多张、手机卡1000余张、。而在其电脑中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电脑文档共500多个,内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38000余条,涉及公民人数超10000人。
【焦点】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庭审中,14名被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被告,虽然对所犯的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但对这一罪名均表示了异议,认为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张某等被告及其辩护律师主要认为,他们所持有的银行卡,均是银行借记卡,不是信用卡,并没有透支功能。同时,这些卡也不是由他们本人办理的,他们只是持有,作为代办扣分的工具,在办理完代办扣分之后,这些卡会退回或者销户,并没有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
对此检方回应称,根据《刑法》司法解释,被告所持有的借记卡,就具有消费支付、存取现金部分功能,应视为信用卡,且持有的数量巨大。
同时检方还表示,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14人名被告当中,存在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非法持有或者使用违背他人意愿申领的信用卡,且数量巨大等一项或者多项的情形,这些行为明显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今日的庭审,在下午4时左右结束,法官并未当庭宣判。(来源:佛山日报 文/庞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