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7月2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商家卖假货不按消法假货退一赔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本人于2015年7月22日在淘宝网上购物(4件三星手机原装配件)订单号为1170396646929014,一再询问是否为正品行货,收到货后发现不对4样商品有3样没有三星统一的防伪验证码,唯一一件有验证码的商品本人刮开防伪码覆盖涂层,在三星防伪验证官方网站验证,得到的结果是型号完全不一致且该防伪码已经被多次查询验证,致电三星得到是假货的结论,足以证明是假货,投诉淘宝要求按照消费者保护法假货退一赔三处理,但是淘宝明知道是假货,缺只做出退货退款的处理,明显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维护法律尊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退一赔三。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淘宝网/天猫(主要是C2C集市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当当网、小米(小米官网和各种渠道小米产品)、国美在线、1号店、唯品会、银泰网、华为商城(包括各种渠道华为产品)、好乐买、凡客诚品为“2014年度十大用户体验最差网络零售商”。(文/海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