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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购伪基站设备帮饭店发广告 获刑二年罚款五千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8日 14:18:5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2月,黎某通过网上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2014年2月,黎某乘车携带伪基站设备在兴隆台区步行街人员密集处用该伪基站屏蔽信号,干扰公共频率资源,中断手机用户和通信网连接,为某饭店发送广告短信,被警方抓获。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鉴定,黎某使用伪基站中断移动网络通信共计用户16902户,影响时长共计2246.96小时。

  2015年2月,法院一审宣判后,黎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黎某被认定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表示,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电线电台(站)或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情节严重,其并非直接针对公用电信设施本身进行破坏。而设置、使用“伪基站”的行为,不仅使得公众接收大量垃圾短信,更重要的是严重扰乱正常的无线电通讯秩序。因此,这些被告人的行为特征符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来源:国搜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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