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4月6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疑霸王条款,单方面扣除违约金。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陈女士在“微店”下单,订单号为810755455394072, 810755500368152, 810756711235864。
陈女士下单金额为48600+2000元,共计50600元,均为我代理产品货款,第一次在微店做了完整的50600收款链接,客户由于信用卡每单上限为20000,付不了款,所以我关闭交易,拆分三个链接,17000+19000+14600,共计50600交易真实有效,并无违规,微店在付款过程中没有任何提示,在我提现货款时私自扣除他们认为的风险违约金,判定我套现,实属霸王条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微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网络零售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曝光专题】“微店”为何频遭用户投诉恶意罚款? 百分之一违约金引争议》(http://www.100ec.cn/zt/wdbg/)(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