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联合召开的互联网企业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电子商务、团购、招商等违法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并加大查处力度。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电视、广播、报纸之后的第四大广告媒体。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主要运营收入,网络广告也成为当今最具活力的新兴广告形式。据工商部门统计,2004年至2010年,全国网络广告经营额增长了8倍。
会议指出,在网络广告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络广告监管工作,特别是2009年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积极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以网上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为重点,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加大了网络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定期对主要门户网站、导航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巡查,已公告曝光25家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的产品网站和为其提供广告文字链接服务的门户、导航网站,先后10余次部署地方工商部门对一些非法网络广告案件进行查处。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人对经营网络广告的互联网企业明确提出四点要求: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加强广告审查工作,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严格自律,积极促进网络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注重公益广告的发布,努力营造文明、诚信、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