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1月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王小姐对乐淘网的投诉。
乐淘网促销公告 (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10月10日,我在乐淘网看到在10月10日晚22点前,满300并在线支付可以返300提货券和300优惠券,即满300赠600活动。于是在10月10日下午15点11分完成下单(订单号为211101033149),并通过手机支付宝在线支付339元。
但至今乐淘一直没有按照承诺赠送提货券及优惠券,11月2日开始在乐淘进行询问,乐淘给予的解释是,只有在互联网完成支付才可以,可是在当初的宣传页面,并没有注明。客服要我把活动页面截图发去,我邮件发给乐淘客服邮箱,一天没有音讯。第二天我再次发邮件投诉,接到乐淘客服的来电,客服人员承认活动规则不清,没有说明手机支付不算在线支付,也承认误导了消费者,但是只能保证以后不在犯此类错误,并拒绝履行承诺,不能按照活动规则送出赠品。最后,看到乐淘的宣传:乐淘推崇快乐购物,让每位光临乐淘的用户都有舒适的感觉。经历此次事件,个人感觉乐淘缺乏一个大企业必备的严谨,高效的作风。在出现错误不及时改正,逃避责任,实在令消费者心寒。
投诉要求:乐淘网按承诺赠送提货券及优惠券,并赔偿339元消费款。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了乐淘网的售后服务,客服表示,活动页面上明确提示只有在主站下单支付才能享受优惠活动,并不包括手机在线支付。相关情况会上报上级部门后给以我们回复,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在乐淘网承诺的时间内收到任何回复。
关于乐淘网的此次促销活动,之前已有网友曾反应过相同的问题(详见http://b2b.toocle.com/detail--6007311.html),如此看来,乐淘网的此次活动已造成多位消费者的不满。
对此,网经社网络导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网站的促销规则应当明确化,而不是表述含糊,很多消费者并不是经常网购,对于网站促销的专业表达不是很理解,难免会出现理解误差。因此,建议电商企业在促销活动时,尽量多为客户考虑,使用平白化的语言。(文/网络零售部 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