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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店商家拒绝发货 20元赔偿用户不接受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6日 17:04:3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7月3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1号店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网友许小姐称6月29日在1号店下单购买商品,订单号为20629074XWTF。下单后1号店客服和我联系说不能发货,原因是系统错误,并且态度恶劣。

  我认为系统错误是商家原因造成,与消费者无关。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就表示和商家的购买合同已经成立,商家单方面拒绝发货,属于违约行为。1号店表示给以20元的赔偿,我不同意,要求发货。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回复称经查询此单由商家直接发货,1号店专员会与商家联系处理此事。

  据网站介绍,1号店于2008年7月正式上线,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网上超市”的先河。1号店在线销售超过18万种商品,涵盖食品饮料、美容护理、厨卫清洁、母婴玩具、数码电器、家居运动、营养保健、钟表珠宝、服装鞋帽、机票服务、品牌旗舰店等十二大类,还在业内率先拓展了众多虚拟产品服务项目,如手机充值、生活费用付款、火车票查询、机票订购等在线服务。

  此外,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长期接到的用户投诉了解,订单被取消,商家不发货是网购用户投诉的热点,一般商家的理由是系统错误、标价错误或商品超卖。

  对此,网经社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电商企业需增强合同意识,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取消订单货延迟发货。此外,作为平台型电商,应答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管,及时帮助消费者解决与卖家之间的纠纷。(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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