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9月9日由网经社与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www.100ec.cn/zt/tg/)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白小姐对美团网的投诉称其在美团商家用餐时,皮包被盗。
以下为白小姐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9月8日在美团网团购一家饭店(金澳尚品肥牛)吃饭,吃饭中将放于椅上的包被小偷偷走,据饭店工作人员说,当时有员工看见小偷偷包,但是没有阻止,等事后小偷逃跑后才问我否把包丢失……此行为我不能理解,做为饭店的工作人员,怎不在第一时间阻止这样的行为发生呢?怎么听起来有点同流合污的意思呢?我要求美团网和饭店给予说法并赔偿我的损失。在这一点上,美团网对此饭店加入团购,是否认真核实而且排查此饭店的安全隐患呢?做为一家饭店,是否会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呢?为些,我特些向中国电子商务投放与维护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投诉,望贵公司给予解决问题。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美团网,反馈了用户的投诉信息。美团网已经给予回复:商家已经协助白小姐追过小偷,但是未能追上。由于用餐地点为公共场合,商家表示不对白小姐的财务损失作出赔偿。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消费者在用餐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财务,避免遭受损失。但商家也应对用餐环境尽量提高安全指数,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文/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