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常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德国有Samwer三兄弟,通过快速精准克隆web产品赚大钱。他们的命中率在50%左右,而他们成功的绝招是:复制成功的公司,然后将这个“赝品”卖给最初创新的那家公司。
尽管我们并不那么认同这种Copycat,但当新的模式好到不行,总有人有冲动要自己做一个。
所以,即使Facebook曾起诉过它的赝品,它还是被复制了35次。而阿里巴巴在全球被山寨了12次,有30个类Gmail,有6个X国版Quora……
在《不要创新,要模仿?》中,写过“克隆”生意的作者Oded Shenkar认为,“即使先锋本身具有优势,他们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力变得越来越小。总的来说,这些研究的结论支持模仿者,同时也说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模仿者越来越多的年代。”
而一家公司被copy的次数越多,从另一方面也说明它越成功。
下面这个信息图讲的还只是克隆,如果是在模式基础上做垂直或微创新,下面产品被模仿的次数可能会更多。都有哪些产品被克隆过?又该怎样保护自己不被克隆呢?(来源:199IT 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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