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3.15”脚步的渐进,网经社将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关注网购、团购中的发货迟缓、订单取消、售后服务等问题。3月4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申通快递的投诉称其邮寄羽绒服丢失。
以下为该网友的投诉内容:
我于2013年1月15日通过申通快递公司由呼和浩特邮寄一件羽绒服至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羽绒服价值玖佰捌拾元整,快递号为:568244489064.邮费25元。至今未收到,经查询,申通快递告知,羽绒服已丢失,赔偿按邮费的五倍,新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注:网经社)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快递投诉中最多的是货品丢失、野蛮分拣造成货品损毁、送货上门无人签收便置之不理以及延迟邮寄时间等情况。
据悉,3月1日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快递客户的验货权、投递期限等做了明确规定,若因快递企业原因造成货品丢失、损毁等,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5000元~30000元的罚款。
最后姚建芳建议,消费者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进行保价。(文/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