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网经社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3月12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拉手网的投诉反馈退款问题。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陈先生称在拉手网注册的帐户在12年10月期间被盗用,先是拉手客服通知了我并为我取消了部分订单,并锁定了拉手帐户,到此拉手方面做的都是不错的。
但是在此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本人多次通过客服电话联系处理,但是都没有结果。涉及到的订单号有724454006D175D9322等。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拉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的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该网站介绍称拉手网是全球首家Groupon与Foursquare(团购+签到)相结合的团购网站,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是中国内地最大的团购网站之一。此外,网站承诺付款成功后的7天之内,若尚未消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均可提出退款请求,符合退款条件即可实现无理由退款。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了解,2012年3月12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团购产品的退款服务依旧有种种限制,不少类别的团购产品更是直言不支持退款。(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