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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岱青:网店征税难点在于合理的征税标准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4日 15:59:1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网经社分析师莫岱青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就“电商征税”问题采访时表示“难点在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税标准,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照抄现有实体店的税收模式并不可行。

  网络税收如实行会对C店(个人卖家)冲击比较大。针对个人网店卖家,应鼓励其做大做强,征税可采用‘分等级’的方式,如在月销售额多少以上征收百分之多少的税,一定的销售额以下及刚开始创业的卖家和大学生可以免税等。这样的机制也会相对公平。”王先生也表示,不赞成对电商征税“一刀切”。网络税收如实行会对C店(个人卖家)冲击比较大。针对个人网店卖家,应鼓励其做大做强,征税可采用‘分等级’的方式,如在月销售额多少以上征收百分之多少的税,一定的销售额以下及刚开始创业的卖家和大学生可以免税等。这样的机制也会相对公平。”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离开“免费午餐”对电商影响有多大》。

  “如果对网店征收5%的营业税,那我店里的衣服肯定都要提价,至少将提价2.5%。”对于近期风声再起的电商征税话题,在淘宝网经营服装的淘宝店主任女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有人曾把电商征税调侃为“狼来了”,今年以来的种种迹象让更多的人相信——“狼”终究会来。在今年的“两会”上,苏宁电器老总以公平竞争为由提出对电商征税问题;4月1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4月15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电商征税话题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电商征税引发的关键问题是网购的商品是否会涨价;对于广大网店经营者来说,他们担心的是客源是否会因此减少,自己的网店是否还能维持下去;而对于电子运营商而言,他们则关心征税是否会打击“小微”的发展,甚至是打击“小微”创业的积极性。

  电商征税将会削弱网购消费热情

  “从行业规范看,对网店征税是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另外,对个人网店征税,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网经社分析师、网络零售部主任莫岱青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坦言,“难点在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税标准,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照抄现有实体店的税收模式并不可行。”莫岱青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子商务业税务主管王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因电子商务新经济业态的特殊性,使传统税收管理遇到了困难,但在整个电子商务行业中,有很多卖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已经纳入税务监管范围。而对线下实体店,税务机关也难以做到应收尽收。”记者在网购中也发现,部分淘宝卖家在网页上会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证照展示出来。王先生预计,对电商征税实施后,卖家会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这样会使网上商品失去价格优势。

  “像我们这样的小本买卖,税收将给我们增加不小的经营成本,我必须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来缓解压力。”任女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任女士网店里只有约30几件商品,每个月会花几千元用来进货,利润率很低。“衣服涨价后,将会失去部分顾客。”

  “网店征税使网络购物失去价格优势后,消费者网购行为会相对减少,这样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不利于我国扩大消费”。王先生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说。据网经社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预计2013年有望达到18155亿元。想必大家都不会忘记,去年“双十一”时,淘宝和天猫支付宝总销售额取得191亿元让人“艳羡”的成绩,是2011年的3倍多,其中仅天猫就完成了132亿元,淘宝则完成了59亿元。

  网经社特约研究员、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近日表示,对于淘宝平台上数百万家C2C个人电商来说,他们不同于天猫、京东平台上的企业电商,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只能另谋出路。这可能是电商的一次大洗牌,也可能给电商带来致命打击。

  电商征税不可“一刀切”

  任女士向记者坦言,中文系研究生毕业的她,毕业后就想自己创业,瞅准了淘宝网开店这个商机。通过几年的经营,生意越做越火,自己实在忙不过来,就雇两名客服帮忙。她感叹,在淘宝上开店,不仅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还解决了别人的就业问题,颇有成就感。“如果一旦对淘宝店开始全面征税,为了节约成本,我就不会再雇他们了。”任女士担心地说。

  在C2C用户中,像任女士这样的个人电商占绝大多数,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网上开店本可成为一种选择,而一旦对电商征税,将会使这些年轻人的创业梦破灭。

  对于电商征税已成未来趋势这一现象,网经社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表示,目前马上开征可能性不大,从近年来针对电商的政策和立法,以及部分官员的表态来看,政府对电商的总体态度始终是鼓励,因此即便未来征税也不会严重到影响电商经营者的生存,没有必要恐慌。

  莫岱青也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网络税收如实行会对C店(个人卖家)冲击比较大。针对个人网店卖家,应鼓励其做大做强,征税可采用‘分等级’的方式,如在月销售额多少以上征收百分之多少的税,一定的销售额以下及刚开始创业的卖家和大学生可以免税等。这样的机制也会相对公平。”王先生也表示,不赞成对电商征税“一刀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在澳大利亚,小本经营的个人网店通常不需要报税,除非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但店主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额度视店主当年的总体收入而定。不过,如果店主这一年支出更大,还会享受政府退税。日本的《特商取引法》规定,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是不缴税的。

  线上线下融合趋势将更加明显

  在电商征税的众多呼声中,有人认为,网购市场已经享尽“税收红利”做大,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出于市场公平竞争考虑,应该对电商和实体经济在税收上一视同仁。

  对此,王先生认为,电子商务不应该与传统流通方式搞平衡,这里涉及先进和落后的问题。“不能为了搞平衡把先进的事物拉下来,而应把落后的事物提上来,让它通过改造提升,实现企业转型升级,而非把先进的拉下来搞‘落后的平衡’,这种思维方式就错了。”王先生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凡是针对电子商务税收严苛的国家,通常电子商务都不发达,例如欧洲多数国家税制繁复,至今仍没有诞生一个有影响力的电商品牌。而在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凭借《互联网免税法案》,已经形成了如亚马逊、EBAY等世界知名电商品牌。该法案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支持并执行一个适用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始终如一的、简单的法律环境,避免对电子商务进行不适当的限制,以免阻碍新技术的发展。

  “作为新兴事物的电子商务堪称互联网行业里的吸金大户,电商行业的整合并购潮将持续,以资本力量整合并购的趋势会更为突出,业务线将继续拓展,商品种类会不断丰富。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将成零售业发展趋势,从传统企业走向线上,再到目前‘红孩子’要落地开实体店,都可看到线上线下加速融合的趋势,未来将更加明显。此外,电商竞争将开始转向内力比拼,未来电商企业们急需修炼内功,以增强其竞争力。”莫岱青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预测。

  “现在淘宝没那么好干了,竞争比以前激烈了。如果你看别人东西卖得好就去跟风,那是绝对不行的,所以我现在开始做‘原创’,找人设计好衣服后再物色厂家去加工制作,最后挂上自己的商标。只有做出自己的特色,才有可能与别人抗衡。”任女士最后若有所思地说。(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文/荆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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