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7月11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绿森商城的投诉,称其单一直拒绝发货,为后购买者发货。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的投诉内容:
林小姐称通过绿森商城购买数码产品,订单号: 1306230448256321。
之前已经和客服电话确认过7月发货的,现在却先给在线支付的人发货了,后面比我们预定的人,因为出价比我们高,先收到了货。
隐藏了订单,一直借口说与快递公司协商,说快递公司不同意货到付款。即使快递公司不给货到付款了也不要紧,你们可以开通在线支付,让之前预定的客人带着单号支付一次。你们一再推托,态度十分恶劣,只给高价的人发货不管我们先前为你们铺路的人。有了销量就不管我们这些为你累计的人。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在发生问题后应该清楚地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不是让顾客误解只有取消订单,重新下单才能解决问题。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维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