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19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韵达快递的投诉称丢件不赔偿。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金先生称2014年1月1日从深圳寄出两台手机(每台价值2700),一台到佛山,一台到杭州。
到佛山的已经顺利收件,但到杭州的仍旧在深圳公司进行揽件扫描。从3号开始跟韵达进行沟通问此件的情况,直到6号对方才确认遗失,运单号为1900545026684。
理赔电话说只赔付运费的5倍,这个理赔完全无法接受,韵达快递内部问题,为何要消费者买单呢?
其后我多次催促,16号韵达方面来电很强硬说只赔5倍运费,说考虑清楚了再给他们打电话。
乐先生称1月8日从河北唐山市往陕西铜川市家里发个midi键盘(音乐设备),运单号为1900563679374。直到今天已经10天了,一直没有动静,韵达也从未联系我,甚至单号也是我问了才给我。
于是我打电话询问韵达,才告诉我物品损坏。因为要使用,送了很多天耽误很多事情,现在又告诉我弄坏了,赔偿问题韵达也没有明确告诉我,只是叫我等。
张小姐称1月13日网购的化妆品从无锡退回上海,运单号为1600449659781。
快件为塑料瓶包装,有海绵缓冲,几天后卖家还没收到,我一查显示14日到上海,问题件破损,一直没有人和我联系。
我打了很多电话,一个推脱到另一个,一个比一个凶,说让我们客户自认倒霉,没办法,解决不了。我说韵达就这样对待消费者,出了问题就让消费者承担后果,自己一点责任都没?韵达方面却决口不提自己有问题,态度强势恶劣。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韵达快递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