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虚构一种商品,请人制作网站,先扮军警去订货,再演厂家骗货款,4月25日,涉嫌诈骗的范某被通许县司法机关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14日,通许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冒充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以采购“洁晨湿巾”名义骗走报案人8600元。通许警方经过调查,在驻马店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抓获。
经过调查,范某在网上购买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花钱请人做了一个假网站,把电话放在网站上。随后又到兰考、杞县、通许、尉氏等地收集了大量的做生意的店面电话。回到驻马店家中,范某开始用在杞县买来的电话卡打电话诈骗。
“他在电话里自称是消防大队的采购员,要订购卫生纸。和受害人谈好条件之后,他又提出要洁晨湿巾,其实市面上根本没有这个牌子的湿巾。受害人上网一查,就查到了他那个网站,然后他再次冒充厂家的销售人员,让受害人把货款打到指定账户。”通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马飞告诉记者,范某诈骗得逞的原因是他虚构了一种不存在的产品,并设计了环环相扣的情节,一步步让受害人进入骗局。
随后记者来到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采访了负责办理侵财案件的二大队大队长聂世军。据聂世军介绍,目前电信诈骗的手法多样,隐蔽性更高,欺骗性更强,而且破案难度更大。
“嫌疑人的所有犯罪活动都是用电话实施的,而这些电话包括银行卡,都是从网上买的,是以别人的信息登记的,给我们的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聂世军告诉记者。(来源:《大河报》 文/席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