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微信朋友圈里有一些消费者会把一些“朋友”当做网店店主来买东西,最后却发现这个“朋友”只是个“二转手”,朋友圈放出的宣传图实际上也是忽悠人的,想要退货的时候,消费者就傻眼了,“朋友”不见踪影,发货的商家又跟这个“朋友”没啥关系,与消费者也没有直接交易,这要咋维权呢?
微信上买衣服被坑了想索赔却很难
日前,南京秦淮区工商分局大中桥所接到一个投诉,来自湖北的杨女士。她的微信朋友圈里有一位“朋友”,会发布一些漂亮的衣服,有几款视觉效果不错,让杨女士动心了,于是就和“朋友”联系,表示自己要购买。
很快杨女士就收到了衣服,打开一看,和在朋友圈里看到的图片相去甚远。此时,她再联系这位“朋友”退货,却已经找不到人了。根据快递单上的电话和地址,杨女士找到了发货的南京某大型批发市场的一家服装商户。商户的说法却也很明白,他们并没有和杨女士发生交易,他们的衣服也没有质量问题,虚假的宣传图片也不是他们发的,所以他们不能给杨女士退货。
无法接受的杨女士就拨打12315进行了投诉。工商工作人员表示,杨女士提供不出那位“卖家”的联系方式和实际经营地址、网络IP等信息,而南京的发货商是与那位“卖家”交易的,双方的交易已经完成,发货商并没有明显的违规。目前,这起消费纠纷还在调解过程中。
微信购物需谨慎
“微信消费”四大风险
1
不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付款风险大。微信购物和淘宝等平台不同,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买家只能通过银行卡直接转账等方式付款,绕开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方式存在很大的风险。
2
虚假宣传信息多,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微信出售的方式简单,只能看到图片和简单的文字说明,消费者没办法知道商品的真正质量,一些不良商家打着正品的旗号,实际却是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
监管难度大,目前有空白。因为微信平台的私密性,存在着取证难、调查难等证据收集难,以及与卖家沟通难的问题,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不利于消费仲裁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
4
非实名制易注册,消费维权难度大。由于微信好友的添加并不是实名制,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后,存在着取证难、调查难的问题。此外,买东西时不索要发票,或者卖家根本无法提供发票,这就导致买家权益受损害后无投诉依据,维权之路难走。
——南京秦淮区消协发布
微信开启电商模式,“微信小店”开张
巧合的是,近日,微信公众平台也正式推出了“微信小店”的电商模式,据介绍,目前只要是开通了微信支付功能的认证服务号都能申请“微信小店”功能。有电商行业的专业人士认为,这将是规范微信购物的开始。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在微信上搜索了一家名为“好药师”的微信小店,它的微信认证信息上就详细写着认证的公司名称,点开名称上方还标注着“微信安全支付”。除此之外,点开这家“小店”的认证情况,还能看到企业的注册信息,如企业全称、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企业类型和成立日期、营业有效期等内容。对比消协提出的“四大风险”不难看出,“微信小店”正在试图帮消费者解决这些消费风险。(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