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8月16日,用户张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天猫售后维权无限期。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翁先生投诉事实:
订单号:602897532150611
本人于4月9日在天猫商城预约购买了一台乐凡F3S钻石版平板电脑,于4月22日收到货物,(无发票)使用一月后,5月28日USB接口失灵,销售商家答应换货处理,我于6月4日寄回,商家收货后以背板有划痕拒绝换货只提供维修,因该商品全国无售后点,6月5日我向天猫提起维权,希望退货。
当时页面显示店家当应退货,但需8个工作日到帐,至6月11日店家以商品已修好为由拒绝退货,于6月13日快递至我,被我拒收,我第二次6月27日向天猫发起维权,至今仍未处理,我因实在等不了,于7月10日,从顺丰取回商品,使用一星期又出现故障,平板电源键操作不灵,纵向操作自动断电,比维修之前还要严重,电话咨询厂家,又是返厂维修,返厂产生邮费各出一半。
全国联保就这样的吗?而且第二发起的维权叫反弹处理,连链接网址都没有,处理也无任何回音。投诉天猫售后不作为,希望天猫尽快给予处理。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海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