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双十一”大战即将打响,各电商蓄势待发。记者调查发现,在消费者享受低价产品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电商平台和网络商家对爆发性的大规模交易应对不足,从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召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主要围绕如何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的问题展开。
(参加约谈会的10家电商企业分别是:阿里巴巴集团(天猫、聚划算)、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唯品会、聚美优品。)
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成“重灾区”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约谈会上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投诉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的网购投诉逐年上升,价格、售后服务、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已成为网购问题的重灾区。甘霖总结导致“重灾区”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假打折误导消费者。
二、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三、有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份额中的优势地位,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四、一些平台内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虚构自身的商业信誉,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切实执行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甘霖强调,恰逢岁尾年末是网络促销活动的旺季,网络经营者在刷新销售记录的同时,要认真梳理以往集中促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各电商需要对照问题自行纠错,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要做一锤子买卖。对此他对在场电商企业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
二、要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三、要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四、要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五、要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京东去掉“第一”、“最”等字样避免误导消费者
约谈会上京东首席营销官蓝烨表示,京东已邀请第三方测试网店上售卖的食品的质量情况。在后台系统中,去掉“第一”、“最”等字样,尽量规范宣传用语,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阿里巴巴:尽量避免“双十一”包裹延迟
阿里巴巴副总裁王煜磊表示,对于今年双十一,天猫在前期已经与各大快递公司沟通,对购买的商品运输过程实时监控,快递公司之间分流包裹,在配送中保持透明、通畅,尽量避免因为双十一导致包裹延迟问题出现。
“五项注意”,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一,应注意在网络购物时选择规模大、较规范、信誉好的网站,并记录该网站的联系方式及地址。消费者在网购前应详细了解购买商品的名称、产品标准、价格、基本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退换货途径、销售地点、售后服务方式等信息。
第二,应注意不要轻易购买网上低于市场价特别多的商品,不要被低价迷惑。对所选商品的品牌、价格,消费者应到大商场找到实物对比差价,价差合理可考虑网购,如果价差很离谱,一定不能贪小便宜,当心买到假货。
第三,应注意采用安全的付款方式。消费者最好采取货到付款的购物方式,验货时如发现与宣传的不一致,功能不全或有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
第四,应注意索要相关凭证,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在网络购物时,消费者应索要购物发票、三包卡、保修证等凭证,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到消协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应注意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消费者需要货物快递时,一定要认真选择快递公司,查看快递公司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有无正规的营业场所,并了解公司的信誉,贵重物品务必要保价。(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