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就《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暂行规定回应了哪些消费维权的需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促销内容,组织者应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示集中促销的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同时还要记录、保存在促销期间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征求意见稿对6种不正当手段促销予以禁止,今后,明确标示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却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将被明文禁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表示,这一规定回应了消费维权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需求。
吴景明说:“很多经营者以价格的虚假表述来诱导消费者,实际上价格并不是那么低,会造成竞争者之间的不公平。”
舆论认为,征求意见稿叫停滥标“最低价”,或将面临执行难题。以《广告法》为例,尽管其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但在现实中,“史上最强”、“全国第一”等广告用语仍不时出现。对此,吴景明表示,要落实禁令,关键在于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
吴景明说:“执法的最大困境在于经营者由原来的商场集体销售变成网上分散销售。这个对于行政部门来讲,在执法上可能力不从心。新的经营模式应该有新的规则去规范。比如说网上,主要是要控制好平台,如果你不监控、不履行相应义务你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个管起来才能比原来的执法方式更有效。”(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