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2月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乐视商城的投诉,称购买乐视电视付款了三个月一直没收到货,乐视既不退款也不重新发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用户表示,自己于8月底通过光大信用卡在乐视商城上购买一台乐视60寸智能电视,订单号: 1408191513933。九月初的时候发短信通知我已经签收了。实际上,我没收到电视。九月初和乐视联系,乐视客户回复给核实。乐视客服通过邮件发回签收底单,而那份签收单不是我的签字,所留身份证复印件更是伪造的。
乐视不核实这个订单的真实情况,一直强调这个订单已经签收了,他们不管。现在12月初了,三个月了,乐视一直推脱,既不退款,也不重新发货。乐视的行为和态度,让我很不满意。乐视根本就是自己发货,然后自己伪造签收和签收预留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