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2月25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1号店的投诉,称收款不发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在一号店聚享优果旗舰店10月26日购买橙子,随即得到一个运单号,但在11月20日发现运单号是假的,我随即查询,被告知是预售,于是继续等,但得到一个恶劣答复说:没货,你退货吧,我不同意退货,随即对方不再搭理。
后投诉到一号店,一号店同意退款,我拒绝了,要求书面道歉,但一号店拒绝道歉。此后,一号店不再联系我,到12月初,我再次投诉,发现从网站上已经无法退款,一号店也无法联系上,目前已经无法再次投诉,钱也没了。我的要去是一号店和电商必须书面道歉,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赔偿。只要道歉信。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致歉,订单可帮其申请退货退款,并给予适当补偿,消费者不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文/陈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