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出台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
报告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为37.25%。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7个和10个,正品率分别为90%、85.71%和80%。聚美优品的3个样本均为正品;中关村电子商城的1个样本为非正品,正品率0%。
上述平台均为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覆盖了中国八成以上的网上交易。换而言之,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用91件商品的抽样结果定义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中正品率极低的结论。
多日来舆论对这份报告监测的样本数据、统计范围、自营和非自营平台的概念混淆产生普遍质疑。
1月27日,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发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的文章,直接就这份报告所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点名该司刘红亮司长。网经社(100EC.CN)发现,该淘宝小二回应要点如下:
1、抽检样本数量与覆盖面;
2,网购平台类型:自营B2C与卖家入驻C2C;
3,货源正品(非授权渠道是否等于非正品?);
4、程序违规,未经申诉;
5、小二个人名义回应,只针对司长个人,却不针对起所在部委、部门。
由于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产品等均列为非正品,手机、服装、化妆品等网购大热门正品率偏低。
附公开信全文:
(文/海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