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3月27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窝窝团的投诉,称其强迫用户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在窝窝团团购的订单还没有到期,订单号:332156421944。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退款,发了个短信就算是告知了,私自给我申请退款,说是因为商家原因无法消费就给我退款了,商家的原因就要消费者买单吗?
同样的商品,之前的团购价是29.8元,现在团购是68元,差出一半的价钱,还没有到期就单方面给我退款了,根本就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根本就是欺诈消费者。
客服一直说赔偿10元代金卷,我以前花30元就能去消费现在要花68元,差这么多钱就赔偿10块钱,而且这样的商家我以后还怎么团购?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窝窝团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被盗成顽疾退款屡现“潜规则”——考问窝窝团您的用户体验呢?》(详见:www.100ec.cn/zt/wwt/)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团购欺诈、霸王条款、信息泄露、发货迟缓、售后服务、发票问题、团购售假、退改签难、质量问题,是“2014年度生活服务电商十大热点投诉问题”。(文/尘落)
事件跟踪:2015年3月30日,网经社收到窝窝团投诉反馈结果如下:该客户投诉于3月27日处理完毕;处理结果:赠送客户4张68元汗蒸券,限周一到周四使用,可以邮寄,客户接受。